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聚信电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46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881民初2029号 |
案号 |
(2019)粤0881执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廉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广东聚信电器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中山市广雄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67200元及逾期利息(2018年2月1日起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58元,保全费1374元,由广东聚信电器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廉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1-09 |
发布时间 |
2019-06-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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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婷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81584657013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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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廉江市佛山顺德(廉江)产业转移工业园梧村垌片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