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陈现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327********0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327民初1040号 |
案号 |
(2020)陕0327执5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陈现陇拖欠陕西易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的租赁费177322.64元,于2020年9月11日前付清,如逾期未支付,加算50000元的违约金;二、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的租赁费323332.64元,由陈现陇于2020年11月15日前支付陕西易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0000元,如逾期未支付,加算75000元的违约金;剩余租赁费73332.64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付清,如逾期未支付,加算22000元的违约金;三、如陈现陇未按期履行上述任何一笔款项,陕西易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未付租赁费及违约金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1979元,依法减半收取5990元,陈现陇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