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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西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599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321民初21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桂0321执7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苏哲平应支付原告胡建川劳务费94857.96元及利息(以94857.96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19年11月25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苏哲平应支付原告胡建川停工期间的管理费4333.29元;三、被告广西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项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胡建川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149元、保全费1345元,合计4494元,由原告胡建川1707元,由被告苏哲平、被告广西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连带负担278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1-18
发布时间
2020-1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覃伟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3159924464
登记机关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24号浩天广场2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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