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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政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122********73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683民初1075号
案号
(2020)冀0683执8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国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政共计偿还原告安国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邮寄费、律师费、诉讼费等人民币280000元整,并于2019年9月起每月月底前偿还原告25000元,直至还清为止,如未按期履行,则余款原告可一次性要求被告偿还并自逾期之日起按月息2分支付利息至履行完毕之日;二、其他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665元、财产保全费1863元由原告安国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国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10-29
发布时间
2020-1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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