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盂县顺昌鹏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4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32民初2745号 |
案号 |
(2020)冀0132执9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崔鹏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石家庄联润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欠款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共计106767.38元二、被告赵彦峰、孟县顺昌鹏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向被告崔鹏君追偿。案件受理费1218元,由被告崔鹏君、赵彦峰、孟县顺昌鹏商贸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1-16 |
发布时间 |
2020-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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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韩秀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322330466508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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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阳泉盂县南娄镇西小坪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