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华夏茶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72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顺民(商)初字第01562号 |
案号 |
(2016)京0113执3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顺义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黄静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四千一百六十七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黄静磊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6-01-14 |
发布时间 |
2016-04-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艳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126772607440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D座裙楼40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