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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824********33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327民初4024号判决书
案号
(2020)鲁1327执22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莒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徐剑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孙宝廷运费158500元及利息(以158500为基数,自2020年8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借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义务,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案件受理费等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0-22
发布时间
2020-1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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