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11********17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505刑初162号 |
案号 |
(2020)豫0505执17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李永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二、被告人张岩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三、被告人李成豪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四、冻结在案的违法所得47792.94元及其他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时间 |
2020-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