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市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30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102民初9429号 |
案号 |
(2020)黑0102执21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道里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哈尔滨市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及被告哈尔滨市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黑龙江利瑾海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审计费3747896元;二、被告陈旭辉对上述款项的给付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黑龙江利瑾海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29 |
发布时间 |
2020-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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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秦大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12793090797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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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澜路北新小区小二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