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扬州云帆进出口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83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003民初2274号 |
案号 |
(2020)苏1003执25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戚善龙为债务人孙兆忠向扬州市江都区和顺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60万元,由四被告共同承担七分之四的担保还款责任计342857元。此款被告扬州云帆进出口有限公司、宋宝祥、扬州市云帆洁具有限公司、扬州市云升洁具有限公司约期于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7万元,2020年12月30日前归还272857元;二、如被告扬州云帆进出口有限公司、宋宝祥、扬州市云帆洁具有限公司、扬州市云升洁具有限公司有一期不按时付款,则原告戚善龙有权就余下各期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6442元,依法减半收取3221元,由四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四被告于2019年12月31日付款时一并给付原告3221元)。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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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兆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03678332658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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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扬州市文汇西路268号邗上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九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