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邯郸市第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83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2327民初684号 |
案号 |
(2020)新2327执15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支付租金款项335167.71元。2、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4334元、保全费1000元。(以上合计:360501.71)3、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承担案件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薛利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0071839650XD |
登记机关 |
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光明北大街6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