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铁进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027********15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特民初字第00310号 |
案号 |
(2020)新4027执5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铁进林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从借款之日至还清之日期间的借款利息2、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案件受理费69元,由被执行人铁进林给付原告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4、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