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于振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332********4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726民初920号 |
案号 |
(2020)晋0726执8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前一次性赔付原告赵永生各项损失共计2000元作为了结,此款直接汇入原告指定的账户内;二、被告于振苍于2020年9月8日前一次性赔付原告赵永生各项损失共计78000元作为了结,此款直接汇入原告指定的账户内;三、其他事项各方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917元,由原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