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莫柳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11********13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204民初2375号 |
案号 |
(2020)桂0204执33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莫柳波向原告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偿还截至2017年9月29日累计拖欠未按期归还的借款本金人民币32774.7元、借款利息人民币1409.97元及罚息(该罚息以32774.7元为本金,按照原、被告签订的《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汽车抵押贷款合同》中关于罚息计算之有关约定执行,从2017年9月30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莫柳波向原告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支付截至2017年9月29日发生的催收工本费人民币1300元。三、原告中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对被告莫柳波用于抵押担保的桂b9r896丰田牌小型轿车(发动机号:l045986)按照抵押登记顺序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695元、公告费260元,两项合计95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莫柳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