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王有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532********1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732刑初38号 |
案号 |
(2020)冀0732执3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赤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王有全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二、判令被告人王有全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费用共计233351.32元;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赤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