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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索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233********22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3233民初17号
案号
(2020)川3233执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红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罗让扎西、万玛德雅自2020年4月1日起至两原告18周岁止的抚养费,经双方协商确定被告索波应承担55,000.00元抚养费。该款由被告索波分四次付清,即2020年8月1日前支付10,000.00元,2021年8月1日前支付10,000.00元,2022年8月1日前支付15,000.00元,2023年8月1日前支付20,000.00元; 二、案件受理100.00元,减半收取50.00元,由原告罗让扎西、万玛德雅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红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10-13
发布时间
2020-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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