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俊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426********09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426民初290号
案号
(2020)粤1426执3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潘俊浩偿还申请人黄卫东借款本金28500元及支付自2019年7月9日起至还清之日以借款本金285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率,截止申请之日(2020年7月9日)共12个月的资金占用费为1710元;2、受理费643元(不同意径行支付,已由法院先行退费)。以上暂计3085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