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姚金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724********5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1026刑初126号 |
案号 |
(2020)冀1026执9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姚金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2022年7月19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姚金龙退赔各失主的经济损失。三、作案工具黑色金杯汽车、破窗锤、钳子、手电筒、剪刀、面罩、手套、扳手依法予以没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