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弘道智慧中医技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017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08民初57397号 |
案号 |
(2020)京0108执220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弘道智慧中医技术有限公司向原告北京天景隆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514 061.59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50 0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441元(原告北京天景隆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北京弘道智慧中医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公告费260元,(原告北京天景隆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北京弘道智慧中医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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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文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MA017NJK35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16层1927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