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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226********0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甘0724民初1717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8)甘0724执14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高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海于2018年8月2日前支付原告赵春霞房屋租赁费16500元,高台县育灵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对此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213元,减半收取计106.5元,由被告李海负担,并同案件款一并给付原告。本院预收原告受理费213元,退还其106.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高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18-08-23
发布时间
2019-0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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