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庐江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49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24民初14号 |
案号 |
(2020)皖0124执30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庐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卢小中工程款1209614元、利息196587.07元(利息计至2019年8月19日)及后期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所欠工程款的数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二、被告庐江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欠付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款的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给付责任;三、驳回原告卢小中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8096元,由被告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庐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时间 |
2020-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文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24684967254Q |
登记机关 |
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