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庆市美佳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69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华蓥民初字第879号 |
案号 |
(2016)川1681执4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被告大庆市美佳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四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赔偿1143462.81元及资金利息损失(以761989.81元,从2012年6月30号起,以381473元,从2012年10月25日起,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被告大庆市美佳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1786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6-06-01 |
发布时间 |
2016-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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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柳方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606746981423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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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大肇路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