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育杰教学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3********8J1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304民初2794号 |
案号 |
(2020)湘0304执20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湖南育杰教学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返还刘钢租车押金4.5万元,刘钢在收到该租车押金的当日将湘ad01705号车辆返还给湖南育杰教学科技有限公司;二、驳回刘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和其他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案件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计500元,由刘钢负担30元,由湖南育杰教学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7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时间 |
2020-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喻湘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304MA4L4M8J1D |
登记机关 |
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塘分局 |
注册地址 |
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电工北路3号春满江南南柳庭5栋2单元04020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