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3021********0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502民初2302号
案号
(2020)豫1502执33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被告余锋斌分期偿还原告邓大松借款本金180000元(具体支付方式如下: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原告90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90000元)。被告姚建对被告余锋斌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被告余锋斌任何一期逾期付款,原告邓大松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按照本金180000元及利息(按照月息2%,从2019年12月1日计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执行被告余锋斌、姚建。三、原告邓大松与被告余锋斌、李竟敏、姚建就本案再无纠纷。本案诉讼费3497元及保全费2418元,被告余锋斌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1-02
发布时间
2020-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