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新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8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穗黄法执字第01068号 |
案号 |
(2017)粤0112执恢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5)穗黄法执字第01068号一、第二被告茂名建筑集团第四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白云区广弘贸易商行支付货款6949305.3元及迟延付款违约金 (自2014年9月1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支付之日止,以243308.4元为基数;自2014年10月1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支付之日止,以812896.8元为基数;自2014年10月3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支付之日止,以1853559.3元为基数;自2014年11月2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支付之日止,以387257.5元为基数;自2014年12月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支付之日止,以1254895.1元为基数;自2014年12月2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支付之日止,以734875.1元为基数;自2015年1月1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支付之日止,以973341.9元为基数;自2015年1月2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支付之日止,以689171.25元为基数;均按每日万分之五计付);二、第一被告茂名建筑集团第四有限公司对第二被告茂名建筑集团第四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三、第三被告揭阳市德明印刷有限公司对第二被告茂名建筑集团第四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三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第二被告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1-20 |
发布时间 |
2018-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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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900777806636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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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茂名市电白区进港路边28号供水楼七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