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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邯郸市永年区嘉润建筑陶瓷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618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冀0582民初2294号
案号
(2018)冀0582执6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沙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永年县嘉润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张晓丛借款本金100万元,并自2017年5月8日起按月利率2%向原告张晓丛支付利息,直至偿还完毕之日止。二、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永年县嘉润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高广学借款本金50万元,并自2017年7月8日起按月利率2%向原告高广学支付利息,直至偿还完毕之日止。三、被告臧士正对以上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四、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永年县嘉润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高秋增借款本金20万元,并自2017年5月11日起按月利率2%向原告高秋增支付利息,直至偿还完毕之日止。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永年县嘉润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张晓丛货款796770元,并自2017年10月10日起按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向原告张晓丛支付利息,直至偿还完毕之日止。六、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944元、保全费5000元,由二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沙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8-08-29
发布时间
2018-12-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臧士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085661857459
登记机关
永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刘汉乡姚村村北(高新建材园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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