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梁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31********02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1225民初90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黑1225执9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明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梁亮偿还原告孙宏磊借款本金50000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一次付清 。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被告梁亮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明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