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冯海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221********04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渝0101民初5564号 |
案号 |
(2020)渝0101执61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8)渝0101民初5564号被告冯海燕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雷鸣借款本金5万元,并支付自2016年4月16日起至付清时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