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天源教育图书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00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832民初5750号 |
案号 |
(2018)鲁0832执13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梁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天源教育图书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取得原告济宁市实验中学95578元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二、被告山东天源教育图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济宁市实验中学95578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95元,由被告山东天源教育图书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梁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11-27 |
发布时间 |
2018-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其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32760042721F |
登记机关 |
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梁山县马营镇政府东100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