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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安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106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211民初7279号
案号
(2019)苏0211执11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周晓清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任志飞归还借款本金400万元并偿付利息(2015年7月1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人民币4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0%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4-01
发布时间
2019-06-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苏0211执1166号
立案日期
2019-04-01
执行法院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0283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周全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581063906K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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