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流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102********48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781民初23号 |
案号 |
(2019)闽0781执6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邵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黄流生应支付福州田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957元、违约金70元,公摊水电费80元,合计1107元,该款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黄流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邵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6-04 |
发布时间 |
2019-07-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闽0781执69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04 |
执行法院 |
邵武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