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名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012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423民初916号 |
案号 |
(2020)桂1423执3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陆康与方明于2018年11月20日签订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二、方明向陆康支付工程款2 129 598元; 三、广西名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方明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陆康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给付金钱的义务,义务人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受理费24 076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29 076元,由陆康负担239元,方明、广西名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28 83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全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722201226647U |
登记机关 |
浦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浦北县小江镇城南路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