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语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3********NB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3民终4379号 |
案号 |
(2019)苏1311执7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江苏语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黄利雪2018年2月4月工资5374元、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35554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自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2-18 |
发布时间 |
2019-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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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00MA1MXQNB6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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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宿迁市湖滨新区保险小镇A5座2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