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邹城市普菲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44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883民初2520号 |
案号 |
(2019)鲁0883执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程燕与被告邹城市普菲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1日订立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二、被告邹城市普菲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程燕支付收益金38143元及违约金5340元,合计43483元。三、驳回原告程燕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88元,由被告邹城市普菲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垫付,被告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1-04 |
发布时间 |
2019-06-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于志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83694430880U |
登记机关 |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邹城市平阳西路4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