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温赣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1********17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30民初1701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12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温赣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曾六生欠款50000元。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温赣州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