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红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21********64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21民初946号
案号
(2020)赣0721执7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赣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朱红胜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还应给付原告钟长香各项损失103973元。二、驳回原告钟长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80 元,减半收取1390元,由原告钟长香负担 190元,被告朱红胜负担 12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8-18
发布时间
2020-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