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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981********0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102民初704号
案号
(2020)湘0102执94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周威、申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王华荣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二、被告周威、申旭共同向原告王华荣支付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利息69417元,之后的利息按年利率14.7%的标准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以上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驳回原告王华荣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860元,案件公告费560元,共计6420元,由被告周威、申旭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0-12-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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