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延国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38********65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38刑初250号 |
案号 |
(2020)冀0638执6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雄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十、被告人延国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