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38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1972民初5851号、(2018)粤19民终9953号 |
案号 |
(2019)粤1972执32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广东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鑫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支付2016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19日的租金及利息,租金和利息的数额见附表;二、驳回原告东莞市鑫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467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1068元,由被告负担13605元。本案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全部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3-25 |
发布时间 |
2019-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粤1972执324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25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504756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美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783868905U |
登记机关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簪花路10号联佳大厦2楼20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