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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旭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501********02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502民初3963号
案号
(2020)浙0502执35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旭东归还原告陈帆海借款本金450000元,支付利息20000元,合计470000元。分两期付清:第一期定于2020年10月1日前支付200000元;第二期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270000元;二、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4065元,保全费2820元,合计6885元,由被告朱旭东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12-02
发布时间
2020-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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