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史贝美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05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324民初5592号 |
案号 |
(2020)鲁1324执14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史贝美肥料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原告王春福,张书波货款人民币20万元;二、被告山东史贝美肥料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王春福、张书波拖延货款利率88000元(按金额20万元,月息2分自2017年8月9日至2019年6月19日计算);三、被告任金荣对上述判决第一项20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兰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邱传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300670534044L |
登记机关 |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兰陵经济开发区迎宾路西段南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