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生活汇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18W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4民初9600号 |
案号 |
(2020)黑0104执28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待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哈尔滨生活汇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给付浙江天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审计费8 449 761.6元及利息(自2019年10月25日起,以8 449 761.6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浙江天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 750元(浙江天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已预交),由哈尔滨生活汇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0 948元,由浙江天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负担2 802元,保全费5 000元(浙江天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已预交),由哈尔滨生活汇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哈尔滨生活汇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与上述给付义务一同履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时间 |
2020-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99MA18WFC91K |
登记机关 |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368号2606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