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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烟台天正药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478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5民初2094号
案号
(2019)鲁0521执7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祥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4844666.65元;二、被告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祥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留购款1万元;三、被告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祥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未付租金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人民币4,844,666.65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四、被告烟台天正药业有限公司、莱阳永康制药有限公司、烟台元生药业有限公司、曲宏伟、刘笃玲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烟台天正药业有限公司、莱阳永康制药有限公司、烟台元生药业有限公司、曲宏伟、刘笃玲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追偿;六、驳回原告上海祥达融资租赁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垦利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07-01
发布时间
2019-07-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鲁0521执789号
立案日期
2019-07-01
执行法院
垦利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854667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曲宏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13747818724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莱山区天正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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