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员尔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429********28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726刑初50号 |
案号 |
(2020)晋0726执1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员尔俊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9月9日起至2024年9月8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员尔俊退赔各投资人损失。(损失金额可参照附表1、附表2)。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时间 |
2020-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