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开封特耐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4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191民初8844号 |
案号 |
(2018)豫0191执58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止2017年7月31日,被告张长喜共欠原告余世相本金1000万元,其他款项190万元(含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的利息、逾期利息、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诉讼费),共计1190万元。于2017年10月20日前偿还原告余世相300万元及利息(自2017年8月1日始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1000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计算);于2017年11月20日前偿还原告余世相400万元及利息(自2017年10月21日始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700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计算);于2017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余世相490万元及利息(自2017年11月21日始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300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计算)。二、若被告张长喜上述任何一期未按期偿还,原告余世相有权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路运锋、张军营、冯富玲、丁秀针、王高强、冯希玲、靳挺、河南特耐工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封特耐股份有限公司、开封晶圆实业有限公司自愿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诉讼费85010元、减半收取42505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余世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7-18 |
发布时间 |
2019-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8)豫0191执5888号 |
立案日期 |
2018-07-18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5750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长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200614411015M |
登记机关 |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开封市金明大道南段路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