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港港百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09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128民初1968号 |
案号 |
(2020)赣1128执17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西港港百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彩意租金95 487.76元及违约金4 045.7元(租金、违约金计算至2020年4月30日);二、被告江西丰跃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鄱阳分公司、江西丰跃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丰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陈丰跃对租金95 487.76元负连带清偿责任;10三、驳回原告刘彩意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 444元,减半收取1 222元,由被告江西港港百货有限公司、江西丰跃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鄱阳分公司、江西丰跃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丰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陈丰跃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1006909971503 |
登记机关 |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旭日大道8号京都精品街12栋2-5号店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