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姜海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32********09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1226民初1277号 |
案号 |
(2020)黑1226执6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绥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姜波、南玉辉、姜海涛于2018年2月4日共同在原告林明兴处借款5万元,此款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两万元及利息以5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至2018年2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至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以3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至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三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