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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城河山庄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875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1029民初78号
案号
(2020)赣1029执8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何细文、江西城河山庄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返还原告李静购房款本金45万元、装修款28.8万元、利息20万元以及之后利息(以银行同期年利率6%计算,本金73.8万元,时间自2019年6月29日起至还清为止,息随本清),该款于判决书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405.09元,减半收取6702.55元,由被告何细文、江西城河山庄实业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乡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11-04
发布时间
2020-12-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何细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29578753754E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虎圩乡陈桥村委会徐家村小组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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