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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志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524********22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524民初178号
案号
(2020)甘0524执4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范志刚共计偿还原告杨红勇借款本息合计9万元,分别于2020年7月20日前偿还3万元,于2020年10月15日前偿还3万元,于2021年5月10日前偿还3万元;二、如被告范志刚未按上述协议约定的任何一期期限偿还欠款,则原告杨红勇可就全部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范小军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四、原、被告双方就本案互不向对方主张其它权利。五、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范志刚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8-19
发布时间
2020-1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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