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齐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02********23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502民初3918号 |
案号 |
(2020)甘0502执20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齐鹏于2020年11月10日前一次性退还原告王瑞货款15000元。案件受理费100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50元,由齐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